大银保监复〔2022〕7号
华夏银行昆明分行:
你行《华夏银行(600015)昆明分行关于李雪梅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》(华银昆发〔2022〕36号)收悉。根据《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审查,现批复如下:
李雪梅符合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条件,核准李雪梅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。
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,并将其任职文件抄报我分局,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,本批复文件失效,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。
未尽事宜请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。
此复。
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
2022年2月23日